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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随笔

色诱抢劫致人死亡 “亡命鸳鸯”潜逃14年落网
作者:蔡文明 律师  时间:2013年03月13日
中新网晋江1212(林永传 郭斌 尤志贤)福建晋江警方12日下午对外通报:潜逃14年的公安部重点督办抢劫杀人案逃犯孙某及其丈夫毛某(同案犯罪嫌疑人,省督逃犯)8日落网。
  据晋江警方介绍,19971129日晚,在事先谋划好的情况下,犯罪嫌疑人孙某伙同黄某( 已判11)到晋江市某KTV充当三陪女勾引男青年。孙某先将受害人蔡某彬诱骗到晋江市青阳街道某大厦租住处,由陈某(被判死缓)、蒋某清(被判死刑)、毛某将蔡某彬进行捆绑和封口,抢走蔡某彬身上的手机、传呼机、金手链及人民币等共计价值9800余元。
  19971130日上午,蔡某彬被人发现时已因口鼻被封堵窒息而死亡。
  案发后,警方成功抓获嫌疑人陈某、蔡某清、黄某等三人,犯罪嫌疑人孙某、毛某则潜逃外地。多年来,晋江警方将孙某、毛某列为重点追捕逃犯,多次组织人员开展抓捕均未抓获。
 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,晋江市公安局成立专门的追逃攻坚小组。晋江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福兴任部督逃犯孙某缉捕攻坚小组组长。
  20111129,追捕组赶赴湖北省开展缉捕工作,通过大量的走访,掌握到孙某在案发前与涉嫌该案的另一在逃人员毛某谈恋爱。据此,办案民警从上百条线索中梳理出孙某和毛某的藏匿地点,成功掌握孙某已可能化名为侯某红,毛某已化名为李某,俩人一起潜逃到湖南省株州市。
  128日上午,追捕组在湖南省株州市警方的大力支持下,成功将孙某及其丈夫毛某抓获。
  据悉,孙某、毛某犯案后两人做起了亡命鸳鸯,期间更换过不少藏身之所,2005年,两人以夫妻的名义在湖南省株州市购房定居。随后,毛某更是在当地一大型超市当上部门主管,月薪过万且在当地购置了2套房产。然而法网恢恢、疏而不漏,等待这对亡命鸳鸯的将是法律的严惩。()